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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下月起须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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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控制权证交易风险,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沪深交易所昨日双双发布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首次参与权证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到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书面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否则不能进行权证买入交易。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参与权证交易的投资者盈利与亏损的比例约为2比8,而之前几个到期实际价值为零的权证交易中,有些投资者依然大量买入并持有,最终造成大幅亏损,其中很多是因为对权证的基本常识不够了解。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近期在某些权证交易中出现的非理性投资行为显示,一些投资者不了解产品特性,不熟悉交易规则,投资风险意识薄弱;另有个别投资者无视市场交易规则,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频繁回转申报等导致权证交易价格明显异常。这些问题都反映出部分证券公司对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比较薄弱。

  因此,此次通知要求,投资者买入权证前,必须当面到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书面签订《权证风险揭示书》,停止一些非现场的签署方式,“主要是避免把签订风险揭示书当成走过场,让风险揭示书和投资者教育等相关措施能够真正起到警示风险的作用。”

  通知还要求证券公司必须按规定向首次买卖权证的投资者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权证交易的高风险性,切实引导、提醒投资者重视并控制权证交易风险。同时,投资者一旦签订《权证风险揭示书》,就表明投资者了解权证投资的相关风险,对自己的交易及相关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投资者和证券公司都应当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针对进一步遏制过度炒作权证行为,沪深交易所也表示,将采取各种相关监管措施强化交易监管,证券公司对发现的涉嫌违规行为也应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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